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684-1993 
                                建筑用砂 
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项 次 
项 次................................................................ 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3 
2 引用标准....................................................... 4 
3 术语........................................................... 5 
4 分类........................................................... 6 
5 技术要求................................................... 7 
6 试验方法................................................... 9 
7 检验规则........................... ... .................. 24 
7.2 出厂检验................................................ 24 
7.3 型式检验................................................ 24 
8 产品合格证、推放和运输......... ... ............ 26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砂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堆放和运用。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和建筑砂浆用的砂。 道路工程与水利工程等用砂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GB 177 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 
GB 601 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配制 
GB 602 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 6003 试验用筛 
GBJ81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3 术语 
3.1 砂 
指粒径小于5mm,在湖、海、河等天然水域中形成和堆积的岩石碎屑。也可以是岩体风化后在山间适当地形中堆积下来的岩石碎屑。 
3.2 泥 
指粒径小于0.08mm 的岩屑、淤泥与粘士的总和。 
3.3 粘土块 
指水浸后粒径大于0.630mm 的块状粘土。 
3.4 砂的细度模数(Mx)细度模数(Mx 是衡量砂粗细程序的指标,它是2.500,1.250, 0.630,0.315 和0.160mm 等五种孔径的筛累计筛余百分率的总和。 
3.5 坚固性 
指砂在自然风化和其他外界物理化学因目作用下抵抗研裂的能力。 
3.6 碱集料反应指水泥和混凝土的有关添加剂中的碱性氧化物质(K2O,Na2O)与砂中活性二氧化硅等物质在常 温常压下缓慢反应生成碱硅胶后,吸水膨胀导致混凝土破坏的现象。 
4 分类 
4.1 品种:砂按产源分为海砂、河砂、湖砂、山砂。 
4.2 规格:砂按细度模数(Mx 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种规格,其细度模数分别为: 
粗:3.7-3.1 
中,3.0~2.3 
细:2.2-1.6 
特细:1.5-0.7 
4.3 等级:砂按其技术要求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5 技术要求 
5.1 颗粒级配 
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以下的规定。 
筛孔,mm 
累计筛余,%  
级配区 
10.0(圆孔) 0 0 0 
5.00(圆孔) 10-0 10-0 10-0 
2.50(圆孔) 35-5 25-0 15-0 
1.25(方孔) 65-35 50-10 25-0 
0.630(方孔) 85-71 70-41 40-16 
0.315(方孔) 95-80 92-70 85-55 
0.160(方孔) 100-90 100-90 100-90 
注: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表中所列数字相比,除5.00mm 和0.630mm 筛档外,可以允许略 有超出分界线,但总量应小于5%。 
5.2 泥和粘土块 
泥和粘土块含量应符合以下 的规定。 
项 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泥 〈 2.0 3.0 5.0 
粘土块 〈 0.5 1.0 1.0 
5.3 有害物质 
砂不宜混有革根、树叶、树枝。塑料品、煤块、炉渣等杂物。砂中云母、硫化物与硫酸盐、氯盐和有机物的含量应符合以下 的规定。 
项 目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去母 〈 2.0,3.0 ,5.0 
碳化物与硫酸盐(以SO3,计) 〈 0.5 ,1.0,1.0 
有机物 合格,合格,合格 
氯化物(以NaCl 计) 〈 0.03 0.1 — 
注:,对于预应力混凝土、接角水体或潮湿条件下的混凝土所用砂,其氧化物(NaCl 计?含量应 小于0.03%。 
5.4 坚固性 
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进行试验,砂样在其他和溶液中经5次循环浸渍后。其质量损失 应符合以下的规定。 
项 目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质量损失〈 8,10 
5.5 密度、体积密度、空隙率 
砂密度、体积密度、空隙率应符合如下规定: 
密度大于2.5g/cm3: 
松散体积密度应大于1400kg/m3: 
空隙率小于45%。 
5.6 碱集料反应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砂制备的试件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 试件养护6 个月龄期的膨胀率值应小于0.1%。 
6 试验方法 
6.1 试样和试验用筛 
每项试验的取样量应符合以下 的规定。 
试验用筛应符合GB6003 的规定,孔径为0.080,0.160。0.315, 
0.630, 1.25mm(方孔)和2.50, 5.80, 16.0mm(圆孔)。 
序号 试验项目 砂试样取量,kg 
1 颗粒级配 3.0 
2 泥含量 5.0 
3 粘土块含量 8.0 
4 云母含量 0.5 
5 有机物含量 2.0 
6 硫化物与硫酸盐含量 2.0 
7 氯化物含量 2.0 
8 坚固性 2.0 
9 密度及吸水率 5.0 
10 含水率及表面含水率 2.0 
11 体积密度与空隙率 10.0 
12 碱集料反应 3.0 
6.2 颗粒级配测定 
6.2.1 仪器设备 
a.天平:称量1kg,感量1g: 
b.套筛:孔径为0.080,0.160,0.315,0.630, 1.25mm 和2.50, 5.00, 10.0mm, 
并附有筛底和筛盖; 
C.摇筛机:电功振动筛,振幅为0.5±0.1mm,频率为50±3HZ; 
d.搪瓷盘,毛刷。 
6.2.2 试验步骤 
6.2.2.1 按6.1 条条规定取样,试样先用孔径10.0mm 筛筛除大于10mm 的颗粒(并算出其筛余百分率),然后用四分法缩分至每份不少于550g 的试样两份,放在烘箱中于105±5 ℃烘至恒量,冷却至室温。 
6.2.2.2 取试样500g 置于按孔径从大到小组合的套筛上,附上筛底,将砂样倒入更上层筛中,然后进行筛分。 
6.2.2.3 筛分用摇筛机,套筛摇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1%为止,通过的砂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 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6.2.2.4 秒取各号筛上的筛余量,试样在各号筛上的筛余量不得超过200g,超过时应将 该筛余试样分成两份,再进行筛分分,并以两次筛余量之和作为该号筛的筛余量。 
6.2.3 结果计算与评定 
6.2.3.1 计算筛余百分率:各号筛上的筛余量与试祥总量相比,精确至0.1%。 
6.2.3.2 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每号筛上的筛余百分率加上该号筛以上各筛余百分率之 和,精确至01%。 
6.2.3.3 砂的细度摸数按式(1)计算,用确至0.1% 
(A2+A3+A4+A5+A6)-5A1 
Mx=────────────── (1) 
100-A1 
式中: Mx——细度摸数; 
A1、A2……A5——分别为.500,2.50……0.16mm 孔筛上的的累计筛余百分率。 
6.2.3.4 取两次试验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筛分后,如每号筛上的筛余量与底盘上的筛余量之和同原试样相差超1%时,须重新试验。 
6.3 泥含量的测定 
6.3.1 仪器设备 
a.天平:称量lkg,感量lkg; 
b.筛:孔径为0.080mm 及1.25mm 筛各一只; 
C.容器:要求冲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洗砂简(深度大于250mm)。 
6.3.2 试验步骤 
6.3.2.1 按6.1 条规定取样,以四分法缩分到1100g,放在烘箱中于105±5℃烘干至恒量冷动至室温。 
6.3.2.2 准确称取试样500g 放人冲洗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200mm,充分 搅拌后,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试样,约lmin,把浑水慢慢倒入1.25mm 及0.080mm 的套筛上(l.25mm 筛放在0.080mm 筛上面),滤去小于0.080mm 的颗位,在整个过程中应小心防止试样流失。 
6.3.2.3 再次向容器中加入清水,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容器内的水目测清洁为止。 
6.3.2.4 用水冲洗剩余在筛上的细粒,并将0.080mm 筛放在在水中来回摇动,以充分洗掉小于0.080mm 的题粒,然后将两只筛上剩余的题粒一并倒入搪瓷盘中,置于烘箱中于 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到室温,环试样的质量。 
6.3.3 结果计算与评定泥含量按式(2)计算,精确至0.l%。 
G1-G2 
Q1=───×100 (2) 
G1 
式中:Q1—一粘土、淤泥及石屑含量,%。 
G1——冲洗前的烘干试样质量,g; 
G2——冲洗后的烘干试样质量,8。 
取两次试验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若两次测定值相差大于0.5%,须重 新试验。 
6.4 粘土块含量的测定 
6.4.1 仪器设备 
a.天平:称量lkg,感量:lg; 
b.台秤:称量10kg,感量10g; 
C.筛:孔径为0.630, 1.25mm 筛各一只。 
6.4.2 试验步骤 
6.4.2.1 按6.1 条规定取样,用四分法缩分至l500g,分作两份,放在105±5℃烘 
箱中烘至恒量,冷却到室温,准确称取试样500g,用孔径1.25mm 筛筛分,取筛上试样,然后准确称量。 
6.4.2.2 将上述试样在容器中摊放薄层。加入水将其浸没,在浸水24h 后把水放出,用手压碎粘土块,然后把试样放在0.630mm 筛上进行水冲说。 
6.4.2.3 保留下来的试样小心地从筛里取出,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冷却后称量。 
6.4.3 结果计算与评定。 
粘土块含量按式(3)计算,精确至0.I%: 
G1-G2 
ρ=───×100 (3) 
G1 
式中:ρ—一粘土块含量,%。 
G3——试验前的干燥试样的质量,g; 
G4——1.25mm 筛的筛余试样质量,g; 
G5——试验后的干燥试样的质量,g。 
取两次试验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若两次测定值相差大于0.15%,须重新试验。 
6.5 有机物含量测定 
6.5.1 仪器设备 
a.天平:称量Ikg,感量1g: 
b.量筒:10mL、100mL、250mL、10O0mL; 
c.烧杯、玻璃棒、移液管和孔径为5.00mm 的筛。 
6.5.2 试剂和标准溶液 
a.试剂:氢氧化钠、鞣酸、乙醇; 
b.标准溶液:取2g 鞣酸溶解于98mL 浓度为10%乙醇溶液中(无水乙醇10mL 加蒸馏 水 90mL)取得所需的鞣酸溶液。然后取该溶液25mL 注入975mL 浓度为3%的氢氧化钠溶 液中(3g 氢氧化钠溶于100mL 蒸馏水中),加塞后剧烈摇动,静置24h 即得标准溶液。 
6.5.3 试样 
按6.1 条规定取样,筛去5mm 以上颗粒,用四分法缩分至1000g 风干备用。 
6.5.d 试验步骤 
取试样500g,在250mL 带塞容量筒中装入试样至130mL 处,然后注入浓度为3%的 氢氧化钠溶液至200mL 处,加塞后剧烈摇动,静置24h。 比较试样上部溶液和标准溶液的颜色,盛装标准溶液与盛装试样的量筒大小应一致。 
6.5.5 结果评定 
试样上部的溶液颜色浅于标准溶液的,则表示试祥有机质含量检验合格,若两种溶 液的颜色接近,应把试样连同上部溶液一起倒人烧杯中,放在60-70℃的水浴锅中, 加对2~3h,然后再与标准溶液比较,如果浅于标准溶液,认为有机物含量合格;如果溶液的颜色深于标准溶液,则应配制成混凝土或砂浆作进一步试验。即将一份原试样用3%氢 氧化钠溶液洗除有机质,再用清水冲洗干净,与另一份原试样分别按相同的配合比按 GBJ81 规定制备混凝土,测定7d 和28d 的抗压强度。当原试样制成混凝土强度不低于淘 汰试样混凝土强度的5%,则此样可以认为有机物含量合格。 
6.6 云母含量测定 
6.6.1 仪器设备 
a.放大镜,3~5 倍放大率; 
b.天平:称量100g,感量0.01g; 
C.钢针、称量盘、搪瓷盘。 
6.6.2 试验步骤 
按6.1 条规定取样,用四分法缩分至30g,放在供箱中于105±5℃下烘至恒量,冷 却至室温,称取试样10g,倒入搪瓷盘,摊开,在放大镜下观察,并用钢针将云母挑出、秒出云母质量。 
6.6.3 结果计算与评定 
云母含量按式(4)计算、精确至0.1% 
G6 
Q2=──×100 (4) 
G7 
式中:Q2—一云母含量,%; 
G6——云母质量,g; 
G7——试样质量,g。 
取两次试验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6.7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测定 
6.7.1 仪器设备 
a.天平:称量100g,感量为0.01g: 
b.高温炉:更高温度1000℃; 
c.筛:孔径为0.080mm; 
d.烧杯:300 和400mL: 
e.量筒:20mL 和100mL; 
f.粉磨钵; 
g.干燥器。 
6.7.2 试剂 
a.浓度为10%氯化钡溶液(将5g 氯化钡溶于50mL 蒸馏水中); 
b.稀盐酸(将浓盐酸与同体积的蒸馏水混合); 
c.氨水(饱和氨水与同体积蒸馏水混合); 
d.0.1%硝酸铵溶液(将1g 硝酸铵溶于1000mL 蒸馏水中); 
e.0.2%甲基红指示剂(将0.2g 甲基红溶于100mL 的浓度为95%酒精中); 
f.1%硝酸银溶液(将1g 硝酸银溶于100mL 蒸馏水中,再加入5-10mL 硝酸,存于 
棕色瓶中。 
6.7.3 试样 
将6.1 条规定取样,用四分法缩分至500g,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冷却至室温,再在粉磨本中粉磨全部通过0.080mm 筛,成为粉状试祥,再接四分法缩分 至20-25g,烘干备用。 
6.7.4 试验步骤 
称取粉状试祥lg,精确到0.01g.,放人300mL 烧杯中.加入20-30mL 蒸馏水及10mL稀盐酸,然后放在电炉上煮沸。使试样充分分解,再加水稀释至150mL。 
将熔液加热至沸腾后取下,加入2-3 滴浓度为0.2%甲基红指示剂,在搅拌下滴加氨水,至溶液呈黄色,过量滴加1~2 滴、再稍加煮沸,取下静置片刻,以快速滤纸过滤,用热的浓度为0.1%的中性硝酸铵溶液充分洗涤至氯离子反应消失为止(用l%硝酸银溶 液检验),不再有浑浊产生,滤纸及洗涤液收集于400mL 的烧杯中。在上述溶液中滴加稀盐酸至游泳呈红色,并过量2mL,加热浓缩至150-200mL,煮 沸,在搅拌下滴加10mL 浓度为10%氯化钡溶液,再煮沸数分钟,静置2h。用温速定量 滤纸过滤,并用蒸馏水冲洗至氯离子消失,将沉淀物和滤纸一并放入坩埚内,在800℃高 温炉内灼烧30min,在干燥器中冷却后称量。 
6.7.5 结果计算与评定 
水溶性硫化物硫酸盐含量(以SO3 计)按式(5)计算。精确至0.01%: 
G8×0.343 
Q3=─────×100 (5) 
G9 
式中:Q3—一水溶性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 
G9——试样质量,g; 
G8——灼烧后沉淀物的质量,g;? 
0.343——硫酸钡(BaSO4),换算成SO3 的系数。 
取两次试验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若两闪试验结果之差大于0.15%时, 须重新试验。 
6.8 氯化物含量测定 
6.8.1 仪器设备 
a.天平:称量1kg,感量1g 和称量100g,感量0.01g: 
b.带塞磨口瓶:1000mL, 烧杯1000mL; 
c.三角瓶:300mL; 
d.移液管:50ml, 2mL; 
e.滴定管,10mL 或25mL; 
f.容量瓶:500mL。 
6.8.2 试剂 
a.5%铬酸钾指示剂溶液; 
b.0.01mol/L 氯化钠标准溶液; 
c.0.01mol/L 硝酸银标准溶液。 
以上三种溶液配制及标定方法按GB601、GB602 规定进行。 
6.8.3 试验步骤 
6.8.3.1 按6.1 条规定取样用四分法缩分至1500g 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至恒量,冷却至室温,用天平准确称取500 共2 份,分别装人容量1000mL 的带塞磨口瓶中,加人 500mL 蒸馏水,加上盖子,摇动一次后,放置24h,然后,每隔5min 摇动一次,共活动3 次,便于氯盐充分浸出。将磨口瓶上部己澄清的溶液用滤纸经漏斗流入到烧杯中,然后 用移液管吸取50mL 滤液。注入到三角瓶中,再加入5%铬酸钾指示剂lmL,用0.0lmot /L 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至呈现砖红色为终点。记录消耗的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毫升数(A)。 
6.8.3.2 空白试验:用移液管准确吸取50mL 蒸馏水到三角瓶内,加入5%铬酸指 示剂1mL,并用0.01mol/L 硝酸银溶液滴定至溶液呈现砖红色为止,记录此点消耗的硝酸银标准液的毫升数(B)。 
6.8.4 结果计算与评定 
氯化物含量(以NaCl 计)按式(6)计算,精确至0.01%: 
N(A-B)×0.0585×10 
Q4=──────────×100 (6) 
G10 
式中 Q4——氯化物含量。%, 
N——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 
A——样品满足时消耗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mL; 
B——空白试验时消耗的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mL; 
G10——试样质量,g; 
0.0585—一换算系数; 
10 一一全部试样溶液与所分取试样溶液的体积比。 
取两次试验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若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0.01%时, 须重新试验。 
6.9 坚固性试验 
6.9.1 仪器设备 
a.烘箱; 
b.天平:称量200g,感量0.2g; 
C.三脚网篮:用金属丝制成。网篮直径和高均为70mm,网的孔径应不大于所盛试样 
中更小粒径的一半; 
d.套筛:同6.2.1; 
e.容器:瓷缸10L 和50L,玻璃棒等。 
6.9.2 试剂与试验溶液 
a.l0%氯比钡溶液; 
b.试验溶液:在1L 水中(水温30℃左右),加入无水硫酸钠(Na2SO4),或结晶硫 酸钠(Na2SO4·10H2O)750g,边加入边用玻璃棒搅拌,使其溶解并饱和。然后冷却至20-25 ℃,在此温度下保持48h,即为试验溶液,其密度为1.151~1.174g/cm3。 
6.9.3 试样 
按6.1 条规定取样2kg,用水冲洗。取0.315mm 以上颗粒,放在烘箱中于105±5℃ 烘干至恒量,冷却至室温,然后按6.2 条规定进行筛分,再称取0.315~0.631;0.613~ 1.251; 1.25-2.5 和2.5-5.0mm 的试样各100g。 
6.9.4 试验步骤 
6.9.4.1 将所弥取不同位级的试样分别装入网篮,并浸入盛有试验溶液中的容器,溶液的 体积应不少于试验总体积的5 倍。网篮浸入溶液时,应上下升降数次,以排除试样的气 泡,防后静置于容器中,网篮底面应距离容器底面30mm(由网篮脚高度控制);网篮之 间距为30mm,液面至少高于试样顶面15mm,溶液温度保持在20-25℃,浸泡18-20h, 把装试样的网篮从溶液中取出,放在烘箱中于105±5℃烘4h,至此,完成了首先次试验, 待试样冷却至室温后,再按上述方法进行第二次试验。从第二次试验开始。浸泡与烘干 时间均可为4h,如此循环5 次。 
6.9.4.2 更后一次试验后,将试样用清洁的温水冲洗,直至冲洗后的水加入少量氯化钡 溶液不出现白色浑浊为止,洗过的试样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冷却至室温。 
6.9.4.3 干燥后的各级试样分别用同筛号的筛过筛,并称量各级试样的筛余量。 
注:各级筛号用粒级下限的筛,如0.315 筛用于筛分0.315-0.63 粒级的砂样。 
6.9.5 结果计算与评定 
8.9.5.1 各级试样质量损失百分率按式(7)计算,精确至0.1%: 
Gi0-Gi 
Pi=─────×100 (7) 
Gi0 
式中 Pi 一一各级试样质量损失百分率,%; 
Gi——各粒级试验前试样质量g; 
Gi 一一各粒级试样在试验后筛余量,g。 
6.9.5.2 试样中总质量损失百分率按式(8)计算: 
α1P1+α2P2+α3P3+α4P4 
P=─────────────×100 (8) 
α1+α2+α3+α4 
式中 P 一一试样的总质量损失率,%; 
α1、2α、α3、α4 一一分别为各粒组试样试验前的分计筛余百分率,%; 
P1、P2、P3、P4——分别为各项级试样质量损失百分率,%。 
取两次试验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精确至0.1%。 
6.10 密度与吸木率测定 
6.10.1 仪器设备 
a.天平:称量1kg,感量1g; 
b.容量瓶:500mL,移液管。干燥器; 
c.烘箱; 
d.吹风机(手提式):450W; 
e.饱和面干试及重约340g 的捣棒(见图1)(略); 
f.温度计、烧杯、搪恣盘、毛刷等。 
6.10.2 试验步骤 
6.10.2.1 试样按6.1 条规定取样,用四分法缩分至2500g,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冷至室温。 
6.10.2.2 称取300g 试样。装入容量瓶,加水至500mL 的刻度,用手旋转摇动容量瓶,使 砂样充分摇动,排除气泡,塞紧瓶盖,静置24h,然后用移液管小心加水至容量瓶颈刻 
500mL 刻度线处,塞紧瓶塞,称其质量,将瓶内水和试样全部倒出,洗净容量瓶,再向瓶 内注水至瓶颈500mL 刻度线处,擦干瓶外水分,称其质量。试验室温度应在20-25℃。 
6.10.2.3 称取试样1000g,装入搪瓷盘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出试样20mm 左右,用玻璃棒轻轻搅拌,排出气泡,静置24h 后,将水倒出,摊开试样,用吹风机缓缓吹拂暖风, 使试样均匀干燥,并不断翻动。 
将试样分两层装入饱和面干试模中,首先层装入试用高度的一半,用捣棒均匀捣13 下(捣棒离试祥表面约10mm 处自由落下)。第二层装满试模,再轻捣13 下,刮平试模 上口后,垂直将试模提起,如试样呈图2a 状,说明试样表面水多,应再行吹风干燥, 直 至试模提起后,砂截体开始坝塌呈图2b 状即为饱和面干状态。若试模提起后,试样呈图 2c 状;说明试样过于,此时应喷水5-l0mL,在充分拌合后用玻皿覆盖30min,再按上述 方法继续进行试验,直到达到图2b 状为止。 立即称取饱和面干试样500g,放入已知质量的烧杯中。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准确称取试样和烧杯质量。 
6.10.3 结果计算与评定 
6.10.3.1 砂的密度按式(9)计算,精确至0.01g/cm2: 
G12 
ρ0=──────── ×ρ水 (9) 
G12+G14-G13 
式中 ρ0——砂密度,g/cm2; 
ρ水——水的密度,1g/cm3; 
G12 一一位于试祥质量,g; 
G13——烘干试祥、水及容量瓶的总质量,g; 
G14——水及容量瓶的总质量,g。 
_ 
6.10.3.2 吸水率Wx;按式(10)计算,精确至0.1%: 
500-(G16-G15) 
 Wx=──────── ×100 (10) 
G16-G15 
式中 Wx——吸水率,%。 
500——饱和面干状态下试样质量,g; 
G15——烧杯质量,g; 
G16——烧杯和干试样质量,g。 
取两次试验测定值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两次测定值与平均值之差,密度大于 
0.02g/cm3,吸水率大于0.3%,须重新试验。 
6.11 含水率及以吸水率为基准的饱和面干状态的表面含水率的测定。 
6.11.1 仪器设备 
a.天平:称量lkg,感量lg; 
b.烘箱; 
C.搪瓷盘,小铲。 
6.11.2 试样 
采用自然潮湿状态下的砂样,按6.1 条规定取样,用四分法缩分,分为两份,每份 约500g。 
6.11.3 试验步骤 
称取一份试样质量,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至怛量。冷却至室温,再称量。 
6.11.4 结果计算与评定 
6.11.4.1 含水率按式(11)计算,精确至0.1%: 
G18-G17 
 Z=────── ×100 (11) 
G17 
式中 Z——含水率,%; 
G18——烘干前的试样质量,g; 
G17——烘干后的试样质量,g。 
6.11.4.2 以式(11)所求得的含水率z 为基准,按式(12)计算砂的饱和面干状态为准的表面含水率,精确至0.1%: 
1 
H=(Z-W’x)×── (12) 
W’x 
1+── 
100 
式中 H——表面含水率,% ; 
Z——按式(11)计算的试祥含水率,%; 
Wx——按式(10)求得的吸水率Wx,%。 
以两次试验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测定值与平均值之差如大于0.3%, 须重新试验。 
6.12 体积密度与空隙率测定 
6.12.1 仪器设备 
a.天平:称量Sks,感量lg; 
b.容量简:金属筒规格见表6,简壁厚2mm; 
C.垫棒:直径25mm,长500mm 的圆钢; 
d.直尺,小铲。 
表6 
试样的更大粒径&n
    
        
            | bsp;容量筒容积 容量筒规格,mm mm L 内径 净高
 〈5 1 103 109
 6.12.2 试祥
 按6.1 条规定取样,用四分法缩分,把试祥分成两份,每份约15g,风干备用。
 6.12.3 试验步骤
 6.12.3.1 松散体积密度
 用取样铲将试样从容量筒上方5mm 处均匀倒入。让试样以自由落体落下,装满后, 使容量筒口上部试样成锥体,然后用直尺垂直于筒中心线,沿容器上口边缘向两边刮平, 称取试样和容量筒总质量。
 6.12.3.2 紧密体积密度
 取试样一份分三次装入容量筒,每装完一层后,在筒底垫放一根直径Z5mm 的钢筋, 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击地面25 次,待三层试样装填完毕,再加试样直至超过筒口,用 钢尺沿筒口边缘,刮去高出的试样,称取试样和容量筒的总质量。
 6.12.4 结果计算与评定
 6.12.4.1 松散或紧密体积密度按式(13)计算,精确至10kg/m3:
 G19-G20
 ρ1=───── ×1000 (13)
 V
 式中 ρ1 一一松散体积密度或紧密体积密度,kg/m3;
 G20——容量筒质量,kg;
 G19 一一容量筒和试样总质量,kg;
 V 一一容量筒的容积,L。
 6.12.4.2 空隙率按式(14)计算,精确至1%:
 ρ1
 V0=(1-─────)×100 (14)
 ρ×1000
 式中 V0—一空隙率,%;
 ρ1—一试样的松散(或紧密)体积密度,kg/m3;
 ρ0 一一按式(9)计划处的试样密度,g/cm3。
 取两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6.13 碱集料反应试验
 6.13.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检验硅质的矿物以及天然玻璃质引起的碱硅教盐反应,但不适用于检 验石灰岩中白云石引起的碱-碳酸盐反应。
 6.13.2 方法原理
 本方法测定水泥和砂子组成的混凝土的长度变化,以鉴定水泥的碱性与活性砂子间 的反应所引起的混凝土膨胀是否具有潜在的危害。
 6.13.3 仪器设备
 a.筛:同6.2.1;
 b.测长仪:测量范围:l0-300mm,粗度0.01mm;
 C.水泥胶砂搅拌机、跳桌、秒表;
 d.试摸:规格为40mm×40mm×l60mm,试摸两端正中小孔,装有铜质或不绣钢质膨胀端头;
 e.烘箱、干燥器。
 6.13.4 试件
 6.13.4.1 按6.1 条规定取样,颗粒级配应符合表7 规定。试样筛分后,每一个粒级应在相应筛上用水冲洗干净,然后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并放在干燥器内备用。
 表7
 筛孔尺寸 5.00-2.50 2.50-1.25 1.25-0.630 0.630-0.315 0.315-0.160
 mm 含量% 10 25 25 25 15
 6.13.4.2 采用碱含量(以Na2O)计,K2O×0.658+NaO=NaO 总量)大于0.8%的高碱性水泥。
 6.13.4.3 水泥和砂的质量比为1∶2.25,一组3个试件共需水泥600g,砂1350g。共水量按GB2419 确定。跳桌跳动频率为10s 跳动10 次,流动度以105-120mm 为准。
 胶砂的搅拌按GB177 进行。
 6.13.4.4 流动度符合要求后,把胶砂从跳桌放回搅拌锅,再拌和15s,胶砂分两次装入试模,每次捣20 次,浇首先层后,安放膨胀头再浇二层(注意膨胀端头四周应小 心捣实),浇捣完毕用小刀抹平并编号。成型时,应保持相对湿度95%以上,温度23±2℃。
 6.13.4.5 将不锈材料制成的密封容器加盖后放在温度为 38±2℃的养铲室内,确保容器内相对湿度达95%以上,容器内有试件架,架下放水,试件垂直放在试件架上,并不与水接触。
 6.13.5 试验步骤
 6.13.5.1 试件成型后,带摸放人养护室,养护24±2h 后脱摸,立即测量试件的长度,此 长度为试件的基准长度。测长应在20±2℃的恒温室中进行。每个试件至少重复测量两次, 其算术平均值作为长度测定值,待测的试件须用湿布覆盖,以防止水分蒸发。
 6.13.5.2 容器内所有待测量24±2h 基准长度的试件,应在同一天制作并同时放入该容器内,以便在同一容器内的试件将经过同样龄期同时进行测定,每次测量后,容器要洗净并换水,试件在测量后。其在容器内上下放置方向要交换。
 6.13.5.3 测量后,将试件放回容器中,盖好,放入湿度95%和温度38±2℃的恒温恒湿养护器里养护(一个容器内的试件品种应相同)。
 6.13.5.4 测定龄期:自测定基准长度之日起计算,14d,1、2、3、6 个月。在测定前一 天,应把养护容器从38℃恒温恒湿器里取出,放到20±2℃的恒温室内,16h 后再进行测定。更后一次长度测定后,每个试件都要进行挠度测量和外观检查。挠度测量:把试件放在水平面上,测量试件与平面间的更大挠度应不大于0.3mm。外观检查:观察有无裂缝、表面的沉积或渗出物及其厚度,待别注意在空隙中有无胶体存在,并作详细记录。
 6.13.6 结果计算与评定
 试件膨胀率按式(15)计算,精确至0.001%:
 Lt-L0
 Σt=─────×100 (15)
 L0-2Δ
 式中 Σt ——试件在t 天龄期的膨胀率,%;
 Lt——试件在t 天龄期的长度,mm:
 L0——试件的基准长度。mm;
 Δ一一膨胀端头的长度,mm。
 以3 个试件膨胀值的算术平
 | 
        
            |   | 
    
 
均值作为试验结果,精确至0.001%,一组试件中任何一 
个试件的膨胀率与平均值相差不大于0.003%则结果有效,而对于膨胀率平均值大于0.020%时,每个试件的测定值与平均值之差小于平均值的15%也认为结果有效。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项目 
7.1.1 出厂检验项目为颗粒级配、泥含量、粘土块含量、云母含量、体积密度、细度摸数。 
7.1.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5 章所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 
7.2 出厂检验 
7.2.1 批量 
批量现生产厂规模而定,年产砂10×105t 以上,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500t 为一 
批,不足500t 亦作为一批;年产砂10×105t 以下,300t 为一批,不足300t 亦作为一批。 
7.2.2 抽样 
7.2.2.1 从每批产品中抽取有代表性的试样。 
7.2.2.2 抽取的试样应不少于8 点,其总样量应多于试验用样量(见表5)的一倍。 
7.2.2.3 试样可在下列场合抽取: 
a.可在通往料仓或料堆的皮带运输机的整个宽度上,在一定时间间隔内抽取; 
b.在料堆抽样时。试样可从料堆自上而下,不同方向均匀选取9 点抽取。 
7.2.3 判定 
经检验后,其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优等品、二等品、合格品相应技术指标,可判为相应等级,若其中一项不符合,则应再次从同一批产品中抽样并对该项进行复检,复检仍不符合该等级技术指标,则该项目实测等级即为产品的等级。 
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建厂投产前; 
b.矿山资源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 
c.正常生产时,大型生产厂(年产砂石30×105t 以上)每年进行一次,小规模的厂两年进行一次; 
d.国家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要求时。 
7.3.2 检验批量和抽样方法同7.2.1, 7.2.2; 
7.3.3 判定同7.2.3。 
8 产品合格证、推放和运输 
8.1 生产厂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有关技术要求,供需双方在厂内验收产品,产品出厂的,厂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产品合格证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品种、规格、等级与批量编号; 
b.生产厂名: 
C.标准编号; 
d.出厂日期; 
e.试验结果; 
f.试验日期; 
g.试验人员与试验单位(签字盖章)。 
8.2 按品种、规格、等级分别堆放,不得混放,防止久存和倒堆以及人为碾压污染成品。 
8.3 对装运的车、船,应在装运前认真清扫杂物,防止运输过程混入杂物。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砂石协会、北京市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北京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市南口采石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亚铃、杨永起、张国民。
人工砂的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石粉含量
    
        
            | 项目 | 指标 |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 1 | 亚 甲 蓝 试 验 | MB值<1.40 或合格 | 石粉含量 (按质量计),% | <3.0 | <5.0 | <7.0 | 
        
            | 2 | 泥块含量 (按质量计),% | 0 | <1.0 | <2.0 | 
        
            | 3 | MB值≥1.40 或不合格 | 石粉含量 (按质量计),% | <1.0 | <3.0 | <5.0 | 
        
            | 4 | 泥块含量 (按质量计),% | 0 | <1.0 | <2.0 | 
        
            | 1)根据使用地区和用途,在试验验证的基础上,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